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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我無法出售的房子一起工作轉移。我應該如何處理?

  • September 13, 2018

我們的房子有 180k 第一次抵押貸款 (Huntington) 和 55k 第二次抵押貸款 (PNC)。每個人都來自不同的公司。房子剛剛估價190k。我正被我的雇主從密歇根州調到德克薩斯州。我決定保留我的工作並接受轉移,即使這意味著我必須失去房子。我應該如何處理抵押貸款?我還沒有和任何一家抵押貸款公司談過,但是第二次抵押貸款有沒有機會釋放房子作為他們的抵押品?如果我必須違約,會有什麼後果?還有什麼我應該知道的嗎?

您是否能夠保留房子,在德克薩斯州租房並將您在密歇根州的家出租給一些租房者?如果你能在得克薩斯州找到一個租客並以類似的價格為自己租東西,你應該能夠繼續還款。

我相信密歇根州介於紐約州(貸方可以起訴你)和加利福尼亞州(貸方沒有追索權,你可以走開)之間。

如果您打算在不破產的情況下離開,您需要諮詢一位合格的密歇根州律師。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