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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信用的發起人(CC 公司和銀行)發生了兩次信用代理糾紛。我還有什麼要求嗎?

  • June 21, 2016

我找到了一個與打開信用報告無關的 CC。我打電話給發行公司並告訴了他們,他們與 3 家機構發生了爭執。此外,為了提高我的分數,我讀到有時您可以從您的報告中刪除延遲付款。我和開證行談過,他們說因為遲到不到 30 天,他們會向代理機構發出爭議。我需要為此做些什麼嗎?我看到我沒有打開的 CC 在我的報告中存在爭議,那不是我,我沒有聯繫任何機構。代理機構需要我提出爭議還是發行公司自己提出爭議就足夠了?

聯邦貿易委員會有一個關於爭議信用報告錯誤的頁面。根據他們的說法,根據《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信用報告機構和資訊提供者(信用卡公司)都有責任糾正您的信用報告中的錯誤。他們建議以書面形式聯繫兩者,甚至提供您可以使用的樣本信件。具體來說,當您以書面形式聯繫信用報告機構時,他們需要進行調查並回复您。

由於您已經看到這些帳戶在您的信用報告中被標記為有爭議,因此可能沒有必要聯繫信用報告機構。但它不會受傷。至少,可能值得給信用報告機構打個電話,詢問他們是否需要您的來信。

您還可以嘗試 FTC 最近更新的identitytheft.gov 網站。這使您可以報告身份盜竊並為您提供有關您應該採取的建議步驟的資訊。我不知道它到底是做什麼的,但我看到“開設欺詐性信用卡賬戶”是舉報的選擇之一。Identitytheft.gov 也有逐步的身份盜竊恢復指南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