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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401K 展期中提取 Roth-IRA 的本金是否被視為罰款和免稅?
我有一個 Roth IRA,它的初始貢獻是我與前任雇主的 401k 的翻轉。由於舊 401k 的供款是免稅的,我最終為展期金額繳納了所得稅,但沒有罰款;那是在 2014 年。
目前,我有自己的貢獻以及這種翻轉,我計劃使用羅斯 IRA 作為儲蓄工具,我最終將用它來現金購買一塊土地或固定資產。
我可以提取展期金額以及我自己繳納的本金稅和免罰金嗎?我想我讀到我必須從展期發生後等待 5 年,所以我是否必須等到 2019 年才能免費使用展期本金罰款(或者是 2020 年)?我目前還很年輕,到 2020 年不會接近退休年齡。
我說的不是增長,只是已經繳納所得稅的本金。如果這有什麼不同的話,這是在亞利桑那州,但幾年後我們可能還會考慮搬到華盛頓州。
當你說“目前我有自己的貢獻以及這個翻轉”時,你的意思是你已經為你的 Roth IRA 做出了直接貢獻嗎?提款時的順序是捐款總是先出來,然後是轉換和展期,最後是收益。因此,如果您提取的金額小於您的直接捐款,它只會從捐款中出來,不會觸及轉換金額。
但如果您在轉換後的 5 年內提取部分轉換金額,將會受到罰款。罰款適用於應課稅的轉換部分,在您的情況下是所有轉換。此轉換中沒有“本金”或“收益”——轉換與 Roth IRA 中的貢獻或收益分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