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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兌現共同基金時,這是計算資本收益的正確方法嗎?

  • December 25, 2021

我在一月份兌現了一個應稅共同基金。這是一個長期持有的基金。我得到了所有交易的活動歷史記錄,這樣我就可以計算出估計的稅款,以便向美國國稅局發送,因為目前我已經非常接近通過預扣稅支付我所欠的稅款了。所以,我肯定會欠債的。所以,我把我所有的購買金額、所有再投資的資本收益、所有再投資的股息都加起來了,因為在我看來,這些都是購買。這比我從共同基金公司收到的少了大約 8,000 美元。所以為了舉例:

我的購買是 22,000,我從銷售中收到了 30,000。那麼我的資本收益是 8,000,我的欠稅是 8,000 x .15 = 1,200?還是我完全想錯了?我發現的大多數例子並不是只兌現整個基金的一部分股票,所以我有點困惑。在此先感謝您的幫助。

你的分析對我來說聽起來不錯。

這是 IRS 提供的工具,可查看您是否需要繳納預估稅:https ://www.irs.gov/help/ita/am-i-required-to-make-estimated-tax-payments

那應該或多或少是正確的。每一股都會有一些與之相關的資本收益或損失。您將購買價格總額與銷售總額進行比較的方法應該等同於計算每股收益/損失並將它們相加。

但是,您提到了再投資股息和資本收益。您應該將這些視為購買是正確的,但您需要查看時機。如果這些購買中的任何一個在您出售前不到一年,這些股票將被計為短期資本收益(或損失),而不是長期的,並作為普通收入而不是更優惠的資本收益率徵稅.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