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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法律理由限制 59-1/2 歲以下的人從 401K 到 IRA 的在職翻轉?

  • July 5, 2020

網際網路上有很多關於此的令人困惑的資訊。此外,IRS 所做的更改晚於人們可能通過網路搜尋找到的許多文章。

我沒有找到任何可靠的法律來源表明允許在 59-1/2 以下進行在役翻轉的計劃是違法的,儘管許多來源聲稱它只能在 59-1/2 之後進行,但他們通常認為這是“不招致稅收處罰”。

顯然,該行業有理由引導公司同意限制員工選擇的計劃並將資金留在原處。人力資源人員通常沒有專業知識或稅務律師或財務顧問似乎也很典型。

在 2000 年代初期,我曾在一家允許在職退出的公司工作,每年一次。只要這些資金在允許的時間內(60 天)轉移到合格的 IRA,就不會產生稅收或罰款。

是的,這是受法律限制的。簡而言之,您可以在 IRS 網站上找到它(在“退休計劃何時可以分配福利?”標題下):

401(k)、利潤分享和股票紅利計劃

員工選擇性延期(和收入,困難分配除外)——當您:

• 終止僱傭(因死亡、殘疾、退休或其他解僱);

•達到59½歲;要麼

•受苦。

雇主利潤分享或匹配供款——當您:

• 終止僱傭(因死亡、殘疾、退休或其他解僱);

•達到計劃中指定的年齡(任何年齡);要麼

•遭受困難或經歷計劃中指定的其他事件。

福利形式- 該計劃可以一次性一次性支付福利,並提供其他選擇,包括在設定的時間段內(例如 5 年或 10 年)支付或購買終身每月支付的年金。

資料來源:https ://www.irs.gov/retirement-plans/plan-participant-employee/when-can-a-retirement-plan-distribute-benefits

如果您想在法律中真正看到它,請查看 26 USC 401(k)(2)(B)(i),其中列出了可以進行分配的情況。您可以在此處獲取全文,例如:https ://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26/401

對於您在問題中提到的公司的做法,我不確定該說些什麼。也許當時的法律不同?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7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