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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任何理由我不能重新定性 Roth IRA 的超額供款以避免 6% 的稅收打擊?
我去年初為 2021 年向羅斯 IRA 捐款 6k。後來我結婚了,現在完全超過了收入門檻。
我的印像是,避免損失的最佳選擇是重新定義對傳統 ira 的貢獻。merrill lynch 告訴我我需要撤回它,看起來它將花費 15%(10 個聯邦,5 個州)。
有什麼理由我不能重新定性以避免 6% 的稅收打擊?
超額供款提取沒有任何稅收處罰(儘管您需要將收入添加到您的應稅收入中)。
不管你是對的,你不必退出,而是可以重新定性。它必須在納稅到期日之前完成(包括延期,最多到 10 月 15 日),並且託管人通常需要一段時間來處理。
如果這是在送出納稅申報表(包括延期)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的,您可以將捐款視為當年向第二個 IRA 做出的貢獻(實際上忽略對第一個 IRA 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