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結束美國/馬薩諸塞州稅務居民身份的流程
我持 H1B 簽證在美國(馬薩諸塞州)工作了三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2019 年 12 月 20 日,我辭掉了工作(這立即終止了我的 H1B 簽證)並永久離開美國返回我的祖國。從那時起(2019 年 12 月 20 日),我再也沒有訪問過美國。當我送出 2019 年的稅款時(2020 年 5 月),我在 1040(聯邦)和馬薩諸塞州的納稅申報表上註明了我的新地址(美國以外)。我沒有綠卡,也沒有申請過。
不管上述情況如何,我是否需要通過一些文書工作或流程讓美國聯邦和州 (MA) 政府知道我不再是稅務居民,或者讓他們默許/同意我是不再被他們徵稅?我之所以問,是因為我了解某些國家甚至美國的某些州不會讓您僅通過離開就終止您的稅務居民身份,並要求您還需要經過某種官僚程序。
查看 IRS 網站: https ://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residency-starting-and-ending-dates
…我看到有“確定您的居留終止日期所需的聲明”部分,但我的理解是,這僅適用於由於某種原因您希望在 12 月 31 日之前確定居留終止日期的情況(即不提供此類聲明時的預設值)。至少這是我的理解。
如果您在 2020 年不在美國,則您將不會成為美國稅收目的的外籍居民。儘管美國對居住在哪裡的美國公民徵稅,導致一些人放棄美國公民身份,但這不適用於您,因為您不是美國公民。
如果您通過綠卡測試成為外籍居民,那麼您將一直是外籍居民,直到您明確送出 I-407 以放棄您的永久居留權,或在移民法庭收到您的永久居留權被終止的最終裁決。僅僅離開美國不會導致某人停止通過綠卡測試。但這也不適用於你,因為你沒有通過綠卡測試,因為你從來都不是美國永久居民。
通過實質存在測試,您只是一名外籍居民。當您不再通過實質存在測試(並且您在 2020 年也不會通過)時,您將成為非居民外國人。在 2020 年,您無需通過任何程序即可停止成為居民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