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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聯合報稅是否有綜合社會保障工資基數限制?

  • February 16, 2020

我知道 2020 年的工資基本限額是 137,700 美元,但這是針對一個人的。已婚夫婦共同申報是否有不同的限制(例如,137,700 美元的兩倍 = 265,400 美元,或其他),還是仍以個人為基礎計算?

基本上我要問的是,如果我賺了 200,000 美元,而我的妻子賺了 50,000 美元,我們是否要為 250,000 美元繳納社會保障稅(因為我們的總收入低於 265,400 美元)187,700 美元(因為我的應稅收入上限為 137,700 美元,而她的全部收入是應稅),還是其他(因為我們兩個加起來有不同的工資基數限制)?

工資基數限制是個人限制。

如果您達到限額,您的雇主將停止從您的支票中預扣 6.2% 的社會保障;但是如果你的配偶沒有達到他們的限制,他們的雇主仍然會從他們的薪水中扣留 6.2%,直到他們達到他們的限制。

如果不是這種情況,想想兩個雇主要知道家庭收入的總和以知道何時達到總限制是多麼困難。雇主必須知道家庭年初至今的數字是多少,並在每次發薪後更新另一個雇主。

如果一個人擁有一份以上的工作,或者他們在一年中的中途更換了公司,他們可能會在雇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超過限額。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在春季報稅時會獲得退款。

Meta:不是真正的答案,因為沒有被問到,但評論太多了

首先,我同意mhoran_prep的觀點,即社會保障稅是針對每個人單獨確定的,即使在聯合申報時也是如此。也適用於不以“工資基數”為基礎的正常醫療保險稅。

但對於PPACA 最近增加的附加醫療保險稅,聯合申報確實很重要。如果 Jer 的情況實際上是 self=$210k 妻子 =$40k,那麼雇主將被要求為 Jer 預扣超過 $200k 的 $10k 的 0.9%,即使 Jer&wife 在聯合申報表中將在 $250k 門檻之內並且實際上不欠稅,因此所有其他等於預扣稅的將成為可退還的多付款項。

見<https://www.irs.gov/taxtopics/tc560>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