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當兩者的金額相同時,標準扣除是否比逐項扣除更好?
2018 年的標準扣除額為個人 12,000 美元,每戶 24,000 美元。如果某人的分項扣除等於標準扣除,或者非常接近,那麼哪個更好?
例如,我的理解是,如果您逐項列出,那麼您的州退稅將被徵稅,但如果您採用標準扣除,則不會。這使得標準扣除聽起來像是更好的選擇。我是否有理由想逐項列出,如果我這樣做,也許某些個人或企業稅收抵免會在以後得到更優惠的待遇?
使用標準的另一個原因:審計
如果您被選中對您的逐項扣除或特定類別(例如所有醫療費用或所有慈善捐款)進行審計,那麼您最多有時間寄出所有收據,然後回答一些問題。在最壞的情況下,審核員不允許某些事情,現在您的分項低於標準。
標準已製定並完成。如果您的逐項等於標準,請採用標準。
正如 void_ptr 澄清的那樣,您不會因為與標準扣除額相等的扣除額逐項列出而變得更糟,因為州退稅僅在扣除額使您受益的範圍內徵稅。
有趣的是,即使扣除額低於標準扣除額,逐項列出也是有意義的。例如,在馬里蘭州,您不能在州一級逐項列出,除非您在聯邦一級逐項列出。對於某些人來說,這意味著當他們將逐項扣除額低於標準扣除額時,州/聯邦稅負總和會降低,因為州稅負的減少彌補了聯邦稅負的增加。這個問題在這個問題中突出顯示,這表明稅務軟體提出了一個糟糕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