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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資產所得的錢算不算收入?

  • July 28, 2021

出售資產(例如皮卡車)所得的錢是否被視為收入?例如,假設我是一名木匠,我以 40,000 美元購買了一輛新的皮卡車。我在第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了 18,000 美元的折舊,然後在第二個納稅年度扣除了 16,000 美元,然後在第三個納稅年度扣除了 6,000 美元。所以,我一共註銷了卡車的全部成本。現在,假設在第三年年底我以 20,000 美元的價格賣掉了這輛卡車。20,000 美元現在算不算收入?

如果我只對卡車的價值進行了 15,000 美元的折舊,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僅剩餘價值與售價之間的差額就是收入嗎?

是的。您所描述的類似於那些購買出租物業,折舊然後出售的人。(無需更換 1030 交換等)。

作為消費者,我買了一輛車,幾年後以更低的價格賣掉它。和在院子裡賣舊東西沒什麼區別。

但是,當您,一個商人,從基礎降至零的資產中收回資金時,稅務人員就會出手。

與來自網際網路的所有稅務資訊一樣,您應該與您的會計師和/或稅務專業人士核實這一點。如果您兩者都沒有,請致電 IRS 並詢問;他們不是邪惡的怪物。

JTP 的答案是正確的,這有一些(也許)澄清。

簡短的回答是:是的,這是應稅收入。

更長(與 JTP 答案略有不同)答案是:

您獲得了為期三年的資產(車輛)的稅收折扣。您已聲明資產的價值為零(這似乎很合適)。現在,您以 20,000 美元的價格出售該資產。資產似乎具有非零價值。這意味著您為相關資產獲得了更多稅收折扣。美國國稅局沒有因資產過度折舊而懲罰您,而是讓您將 20,000 美元申報為應稅收入。

或許更好的描述

在將資產折舊至零美元之後,當您能夠以 20,000 美元的價格出售它時,您“收回”了該資產的部分損失價值。“收回”的金額是應稅收入,而不是資本收益。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4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