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從資訊中交換或獲得任何利益,是否仍屬於內幕交易?
注意 - 我已經看到了其他問題,但它們仍然含糊不清,解釋也很吝嗇。
如果沒有從資訊中交換或獲得利益,是否仍被視為內幕交易?
假設我是私人飛機上的空姐,我聽到銀行首席執行官討論合併或收購。我在公告之前繼續購買該股票。CEO 沒有讓我買,我只是無意中聽到了他的話。
節目Billions說這是合法的。真的嗎?
我是私人飛機上的空姐,我聽到一位銀行首席執行官討論合併或收購。我在公告之前繼續購買該股票。CEO 沒有讓我買,我只是無意中聽到了他的話。
如果您是私人飛機上的空乘人員,由其中一位負責人(可能包括銀行、律師、顧問、經紀人等)在合併或收購中運營,那麼您可能有保護資訊的受託責任並被禁止交易。請參閱:http ://www.kiplinger.com/article/investing/T052-C008-S001-would-you-be-guilty-of-insider-trading.html
你是一家大公司的看門人。你聽到公司董事會成員在你正在打掃的房間外開會,並決定躲在壁櫥裡。董事會同意以高於目前股價的高溢價出售公司。你載入股票。非法內幕交易?
確實。這不是一個公共場所,“你可以理解機密資訊正在被披露,這會改變計算方式,”芝加哥證券律師安德魯·斯托爾特曼說。
另見: http: //meyersandheim.com/how-to-win-an-insider-trading-case/
然而,在對公司沒有責任的旁觀者和對公司有明確責任的公司官員這兩個極端之間,站著一整群人,如印刷商、律師和其他參與非公開交易的人必然對他們交易證券的公司負有責任。為了解決這群人,法院發展了盜用理論。盜用理論涵蓋了擁有內幕資訊並被禁止利用此類資訊進行交易的人,因為他們對第三方而不是交易證券的公司負有責任。
你的就是一個完美的例子。您對您的雇主負有以最大利益為重的責任。
至於更廣泛、更常見的範例,您在電梯、餐廳、咖啡店排隊等處無意中聽到資訊,在 SEC v. Switzer 案中發現此類資訊的交易不屬於內幕交易: http:// law.justia.com/cases/federal/district-courts/FSupp/590/756/2247092/
在這種情況下,斯威策先生在一次田徑比賽中無意中聽到了資訊,並以此獲利。法院認定:
- 斯威策在田徑比賽中無意中聽到了這些資訊。
- 規則 10b-5 並未禁止基於內部人員無意透露的資訊進行交易。
根據上述事實認定和法律結論,法院判決被告人勝訴。
不,它不合法。
易於解釋:如果您知道一些不為公眾所知(“內部”)的事情,則稱為內幕交易。
很難證明(不可能),但仍然是非法的。
澄清一下:如果 CEO 這麼說並且公開知道這不是非法的。在任何情況下,CEO 都可能面臨後果(至少來自他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