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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可能在關閉房屋之前因太晚退出契約而產生關閉費用?

  • August 31, 2019

我認識的一個人正在購買房屋,並且已經通過了檢查、承諾期等。在等待貸方和律師為交割做好一切準備時,這位買家意識到了這次購買對他們來說不是一個好主意的幾個原因,他們正在認真考慮退出。

在這一點上,在承諾後的幾週內,可能距離交割只有幾週的時間,買方預計必須支付契約中規定的約 1000 美元的押金/保證金+他們和賣方律師的律師費。買方的律師警告說,由於大部分工作已經完成,買方可能還需要支付成交費,並且可能會被賣方起訴。賣方起訴是否是一個真正的風險以及它會造成什麼樣的損害有點懸而未決 - 因為賣方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住在房子裡了,據我所知,我懷疑有嚴重的賣方將起訴的費用/損害賠償。我的問題是,如果買方在交割前退出,買方將承擔交割費用,因為大部分交割工作已經完成。

是否有可能因太晚退出房地產契約而產生交割成本,即使是在交割之前?如果是這樣,那是全部結算成本還是部分成本,如何確定?

它始終受所涉契約條款的約束。可能有兩個契約。買賣雙方之一;以及買方和他們的代理人之間的一個。

這些契約應指定流程中步驟的最後期限,以及適用於這些條款的損害賠償/取消。

假設有解決此問題的規定,是的,賣方可能會受到損害。他們選擇了買家並拒絕了其他報價。獲得另一個報價可能需要數週或數月的時間,然後他們必須等待更多的檢查,以及完成其餘的關閉過程。但契約條款涵蓋了這種情況。

請記住,買方律師會盡可能使損害賠償聽起來很糟糕,以說服買方完成購買。

大部分工作已經完成,這確實意味著這些人希望得到報酬。評估師和檢查員盡了自己的一份力。不期望新買家會接受任何這些報告,因此必須再次完成。有人將不得不為他們的工作付費。

房屋銷售契約通常指定由賣方和買方承擔的某些費用。賣方承諾支付的任何費用都可以被視為損害——所有權、調查、評估、財產改進或為買方進行的維修等。

不履行契約也會造成損失。如果市場價值下跌,您的朋友可能要對房屋購買價格的差異負責。如果房子在最初的截止日期和房子出售之間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你的朋友可能會為解決這個問題而上鉤,因為這本來是他的問題。賣方因未能執行契約而產生的任何費用都可能由您的朋友承擔。

預設情況下,賣方將要求定金作為自動損害賠償,但是一旦您開始談論成交費用,實際損害賠償可能會大得多。許多州很容易在小額索賠法庭提起訴訟,索賠金額高達 15,000 美元或 25,000 美元,因此我認為您的朋友最終會支付所有這些損失。

這並不能回答你的朋友是否應該背棄契約。我想在大多數情況下,最好放棄契約並承擔支付 5,000 美元或 10,000 美元損失的風險,而不是被困在你不想擁有的房子裡。如果他走開,最好的情況是他只拿出了 1000 美元的定金。最壞的情況是他被困在支付實際損失,他可以自己估計。

如果他要執行契約,然後轉身嘗試轉售他不想要的房子,那麼最好的情況是支付房屋價值的 6% 左右的銷售成本,假設這是 100,000 美元- 200,000 美元的房子,那麼他的銷售成本將是 6,000 至 12,000 美元。這不會讓他面臨比走開更小的風險——如果市場下跌或房子出現重大問題,那麼無論他是否執行契約,都會發生這種情況。唯一的區別是,如果他走開,賣方必須與他抗爭以支付損害賠償,如果他執行銷售,那麼他會自動承擔這些損害賠償。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4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