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如果您沒有在抵押貸款上註明姓名,是否可以扣除抵押貸款利息?

  • December 15, 2015

在美國,如果我以我的名義獲得抵押貸款,我的妻子(負責支付首期/抵押貸款的人)可以要求扣除她的稅款的利息嗎?

我在網上找到的很多資源都說“不”。但也有少數人說“是”。任何人都可以提供明確的答案嗎?

(假設我的妻子要麼有很多債務,要麼信用不良,要麼兩者兼而有之。將她加入抵押貸款會導致利率下降。還假設我們分開報稅,同樣的扣除會導致更多的稅儲蓄適用於她的納稅申報表而不是我的。)

如果這是她的主要住所並且抵押貸款是由它擔保的——那麼是的,她可以扣除抵押貸款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她必須要麼在產權上,要麼在抵押貸款上。

資料來源:26 USC Sec。163(h)(3)。IRC 第 163 節涉及所有利息扣除,因此很難閱讀和遵循。

為了了解如何遵守法規,財政部發布了法規。條例26 CFR 1-163涉及 IRC 第 163 節。

這就是規則 1.163-1 (B) 必須告訴我們的內容:

**(b)**納稅人以其為合法或衡平法所有人的不動產抵押所支付的利息,即使納稅人對該抵押所擔保的債券或票據不負直接責任,也可作為其債務利息扣除.

因此,正如使用者 662852 在評論中建議的那樣,您的問題的答案取決於她是否在所有權上(或者以其他方式擁有所有權權益,例如,如果它是用社區資金在社區財產狀態下購買的 - 請諮詢當地律師。 )。

請記住,MFS 規則會影響您可以扣除的金額和金額,因此您需要仔細檢查 MFS 是否適合您。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