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是否可以阻止以前授權的 ACH 訪問?
我們與另一家提供信用卡處理服務的公司開展業務。在註冊他們的服務時,我們通過給他們一張無效支票(一種常見做法)來授權他們使用 ACH。
但是,與這家公司的關係變壞了;一旦我們向他們發送終止通知,他們就會非法向我們收取提前終止費(約 840 美元)。我們要求我們的銀行撤銷這筆交易,謝天謝地,我們的銀行能夠撤銷它,我們拿回了我們的錢。然而,銀行在信中提到:
由於您與商家之間存在協議和/或契約義務,因此無法永久停止付款。
問題:我們有哪些選擇可以確保這家公司無法再次嘗試通過 ACH 收款?
我腦海中浮現的一些想法(儘管我不確定什麼以及為什麼會或不會起作用):
- 關閉現有帳戶並創建一個具有不同帳號的新帳戶?
- 作為臨時解決方案,請在帳戶中保留約 0 美元的餘額,以便無法滿足他們對 840 美元的要求?但是,每次對方公司再次向我們收費時,我們的銀行是否會因為資金不足而產生任何費用?
- 向我行提供服務終止通知,證明我們不再與其他公司有業務往來,並有效阻止他們。但是,終止通知只有我們的簽名。
前段時間我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下面是我學到的:
我們有哪些選擇可以確保這家公司無法通過 ACH 再次嘗試收款?
關閉現有帳戶並創建一個具有不同帳號的新帳戶?
是的。
作為臨時解決方案,請在帳戶中保留約 0 美元的餘額,以便無法滿足他們對 840 美元的要求?但是,每次對方公司再次向我們收費時,我們的銀行是否會因為資金不足而產生任何費用?
餿主意。您可能會因退回的付款而受到處罰,或者銀行可能會兌現付款並向您收取透支費用。
向我行提供服務終止通知,證明我們不再與其他公司有業務往來,並有效阻止他們。但是,終止通知只有我們的簽名
銀行不管。ACH 提款類似於支票。假設是對方有權利。一旦處理完畢,您可以停止付款並嘗試撤銷它聲稱欺詐,但最終結果將是#1:您最終會設置一個新帳戶,而他們會試圖收回資金。
這是我不願再允許常設 ACH 授權的原因之一。一般來說,美國的銀行系統非常不利於消費者,並且在很多方面都非常落後。在更先進的國家(幾乎是美國以外的任何其他國家),常設提款授權通過您的銀行進行並且可以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