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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從我的有限責任公司(我是其唯一所有者)向自己簽發 1099 嗎?

  • February 2, 2014

我擁有一家小型出版公司,偶爾也會出版自己的書籍。我想跟踪我編寫的產品的特許權使用費,所以我的計劃是支付自己的特許權使用費,將其記為特許權使用費,然後為已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開具 1099,這樣我的稅收餘額(LLC 利潤抵消版稅費用將是平衡的,因為當我報告我的總利潤時,1099 會將該金額添加回利潤中)。我是 LLC 的唯一所有者,出於稅收目的,它是一個不受重視的實體。

這合適嗎?我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嗎?也許使用非發布帳戶?

由於它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一個被忽視的實體,你將沒有什麼可以平衡的。LLC的收入就是你的收入。

你可以這樣做,但我認為這只會增加會計成本和復雜性。您將使用自己的(通過 LLC)EIN 作為付款人和您自己的 SSN 作為收款人送出 1099,沒有任何我能想到的好處。

如果您想跟踪 - 只需在您的賬簿中使用單獨的帳戶來支付這筆錢,就不必通過 IRS 進行跟踪。

這是我的觀點,但我不是註冊會計師或該領域的專業人士,我可能錯了。

只要您準確地報告您的總利潤,就可以了。這意味著任何被記入特許權使用費並通過支票支付給你自己的東西,都需要由你作為收入報告給 IRS——因為在記入費用時,你會減少 LLC 的總利潤。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