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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開始抵押貸款的那一年有高收入,支付抵押貸款積分是否有益?
假設我通常每年賺 12 萬美元的薪水。其餘收入來自長期股票增長(不包括在應稅收入中)。
但是假設今年我的收入是 36 萬美元,是收入的三倍。如果我今年開始申請房屋貸款,在貸款允許的情況下購買盡可能多的積分是否有助於我的稅收情況,以便我可以申請更高的稅收減免?
假設我明年回到 12 萬美元。
支付積分以降低抵押貸款利率的普遍共識是,這是一個壞主意。原因是收支平衡需要一段時間,比如 5 到 10 年才值得這樣做。如果您在盈虧平衡點之前再融資或出售,那麼購買的積分就被浪費了。如果您開始多付抵押貸款以提前還清,這會使收支平衡日期進一步延長。如果您相當確定您不會在收支平衡點之前提前出售、再融資或償還抵押貸款,那麼支付積分可能是有意義的。
注意如果可以扣分,不代表應該扣分,而是表示積分的價格比較便宜,可以用積分調整後的價格來計算新的收支平衡日期,應該比不能扣分要早。
鑑於您決定通過購買一定數量的積分來降低稅率,如果您可以控制購買發生時的納稅年度(例如 12 月底與 1 月初),那麼是的,完成購買是有意義的在您知道您將逐項列出您的稅收減免的一年中,如果您在這兩年都逐項列出,則選擇您處於較高稅級的年份。
旁注:您只能全額扣除新抵押貸款(或房屋裝修)的積分。您不能完全扣除為再融資支付的積分——這些積分大部分分佈在貸款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