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如果我擁有 50% 的房子,而我的伴侶出租房子,租金收入如何徵稅?
我擁有一個房屋的 50%,我想用它來核銷稅款,因為我將支付賬單。另一個人預先投資了 50%,他們想在房子裡出租一個房間。如果他們簽訂租賃契約,我對該收入是否有任何稅務責任?由於我是主要支付貸款的人,我可以保留稅收抵免而不承擔上述收入的責任嗎?
你的問題沒有多大意義。您可能應該與有執照的稅務顧問(在您所在州獲得執照的 EA 或 CPA)交談,並更詳細地解釋您的具體情況。
一般來說,你不能註銷你擁有的東西,除非你用它來產生收入。因此,僅僅擁有一個家並不能使您獲得任何註銷的權利。你提到了稅收抵免,我不確定在這種情況下我能想到任何相關的稅收抵免,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至於另一個人——如果他是租房的人,他的那部分房子,並且他正在獲得收入,那麼這與你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