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如果美國公民在歐洲擔任顧問,稅收後果是什麼?
我是美國公民和專業的軟體顧問。如果我得到一份契約職位,比如說在英國或瑞士為一家歐洲公司工作,我是向那個國家還是向 IRS 納稅?如果我在歐洲工作的公司是一家在歐洲設有分支機構的美國公司,這有關係嗎?
如果您在歐洲工作,您將向您所居住的國家和 IRS 繳納所得稅。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不同,美國公民對他們在世界任何地方賺取的收入納稅。外國所得稅豁免適用於在國外賺取的前 92,900 美元,您通常可以獲得向您居住的國家/地區支付的稅款。
如果您居住在美國並在歐洲通勤工作,您的稅務情況將與任何其他 1099 承包商相同,但歐洲公司可能會或可能不會在年底向您簽發 1099。無論您是否收到 1099,您仍然需要報告契約收入。
如果您離開美國“一年”(任何 365 天中的 330 天或以上),則前 70,000 美元或 80,000 美元免徵美國稅款。(我在 1990 年代這樣做的時候是 70,000 美元,但從那以後它已經上升了。)在這種情況下,你將不得不在東道國納稅。根據兩國之間的稅收協定,您可能會或可能不會從您的進一步美國稅收中獲得扣除。
如果您是“旅行”並在東道國停留“短”時間,那麼您無需向東道國納稅。規則各不相同,您在東道國逗留 60 天或 90 天后才需承擔稅款責任。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人在東道國度過了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但小心翼翼地每隔 89 天就離開。
可能還有其他情況會影響您的納稅義務。例如,如果您住在酒店(臨時住所),您可能無需向東道國繳納稅款,但如果您租用了房屋或公寓(“永久”),則可能需要繳納稅款。住在“公司住房”可能是中間情況,但須遵守當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