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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對 Roth IRA 做出了不合格的貢獻。我該怎麼辦?

  • December 15, 2017

今年年初(4 月中旬之前),我收到了超過 11,000 美元的應稅遺產收入。收入是從幾個年金中分配的。我在 2016 納稅年度向 Roth IRA 存入了 5,500 美元,然後在 2017 納稅年度又存入了 5,500 美元。我今年和去年的收入都不到 5,500 美元,不包括遺產。

我做出了不合格的貢獻是否正確?如果是這樣,我有哪些選擇以及它們的優缺點?

你是非常正確的,你在 2016 年和 2017 年為你的 IRA 做出了不合格的貢獻。

2017 年的供款很容易解決:只需在 2018 年 4 月中旬的納稅日之前提取供款(及其所有收入)。如果您願意,您可以只提取您需要的部分:5500 美元減去您2017 年的應稅補償意味著諸如工資或薪水、自僱收入、銷售佣金等之類的東西——任何某種工作的報酬——但不包括遺產,即使作為一個古怪爺爺的慈愛孫子是一項艱苦的工作。可以通過寫信給 IRA 保管人並簡單地說您已經改變主意並決定您只想在 2017 年向您的 IRA 貢獻 X 美元來完成此提款,請他們退還 5500 美元減去 X 美元和所有退還金額的收入. 如果您及時執行此操作(不要在 2018 年 4 月 15 日發送請求!郵戳計入 IRS,而不是 IRA 保管人),沒有傷害也沒有犯規。請注意,提款的收入部分是您的應​​稅收入。

2016 年的捐款需要更多的工作和支付罰款和消費稅。再一次,您需要寫信給 IRA 託管人,說明您在 2016 年向您的 IRA 供款過多,並希望提取超出部分和所有收入,以使您的情況正常化。盡快這樣做。分配給您的錢可能會被強制預扣稅款。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8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