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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對 Roth IRA 做出了不合格的貢獻。我該怎麼辦?
今年年初(4 月中旬之前),我收到了超過 11,000 美元的應稅遺產收入。收入是從幾個年金中分配的。我在 2016 納稅年度向 Roth IRA 存入了 5,500 美元,然後在 2017 納稅年度又存入了 5,500 美元。我今年和去年的收入都不到 5,500 美元,不包括遺產。
我做出了不合格的貢獻是否正確?如果是這樣,我有哪些選擇以及它們的優缺點?
你是非常正確的,你在 2016 年和 2017 年為你的 IRA 做出了不合格的貢獻。
2017 年的供款很容易解決:只需在 2018 年 4 月中旬的納稅日之前提取供款(及其所有收入)。如果您願意,您可以只提取您需要的部分:5500 美元減去您2017 年的應稅補償意味著諸如工資或薪水、自僱收入、銷售佣金等之類的東西——任何某種工作的報酬——但不包括遺產,即使作為一個古怪爺爺的慈愛孫子是一項艱苦的工作。可以通過寫信給 IRA 保管人並簡單地說您已經改變主意並決定您只想在 2017 年向您的 IRA 貢獻 X 美元來完成此提款,請他們退還 5500 美元減去 X 美元和所有退還金額的收入. 如果您及時執行此操作(不要在 2018 年 4 月 15 日發送請求!郵戳計入 IRS,而不是 IRA 保管人),沒有傷害也沒有犯規。請注意,提款的收入部分是您的應稅收入。
2016 年的捐款需要更多的工作和支付罰款和消費稅。再一次,您需要寫信給 IRA 託管人,說明您在 2016 年向您的 IRA 供款過多,並希望提取超出部分和所有收入,以使您的情況正常化。盡快這樣做。分配給您的錢可能會被強制預扣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