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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共同簽署了一輛汽車,但我被列為貸款的主要賬戶持有人

  • January 8, 2018

我共同簽署了一輛車,並希望被移除。我的第一件事是我被列為貸款的主要賬戶持有人,但我以共同簽名人/共同買方的身份簽署了文件。如果要解決作為主要賬戶持有人的情況意味著需要進行再融資,那麼如果主要買家需要我的信用評分才能獲得汽車,她可以做些什麼來獲得再融資。另外,如果她不能再融資,我該怎麼辦?

首先,您不要“共同簽署汽車”。我假設您的意思是您共同簽署了一筆貸款,而這筆錢用於購買汽車。一旦你簽署了那筆貸款,你就欠了錢。

一旦貸款存在,它就存在,您將欠下這筆錢,直到還清貸款。如果你不想欠錢,那麼你需要償還你借的錢。你可能不會認為“你”借了錢是因為車開給了別人。銀行和法院不在乎。他們只關心你簽署了貸款,就他們而言,你欠了錢,你把所有的錢都欠銀行了,改變這種情況的唯一方法就是把錢還回來。

買方可以找另一位擔保人,或者您可以出售汽車來償還貸款。如果無法獨立獲得融資,這些是您唯一的選擇。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4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