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如何寫不可轉讓的支票以在郵件中發送?
我想在美國寫一張支票,通過標準郵件 (USPS) 發送給收件人。我需要在支票上寫什麼(以及在哪裡)(除了標準收款人姓名、金額、日期和我的簽名),以防止支票被預期收款人以外的任何人兌現或存入支票?
例如,如果信封在郵件中失去並且支票到達某個陌生人的手中,我如何保證該人不能使用(存款、轉賬、兌現)支票?
你真的不能,這是銀行的工作。這就是在 For 行上寫名字的全部意義所在。銀行不應該接受由該人以外的人背書的支票。當您獲得已取消的支票圖像(或實際支票,如果您的銀行仍然這樣做),您應該檢查存款人是否是您開出支票的人。
在美國,在支票上您不能像在以色列那樣寫“僅限收款人”或像在印度那樣寫“僅限賬戶收款人”。
在美國,假設銀行將驗證姓名與兌現支票的人是否匹配。
我知道基本上你希望支票進入賬戶而不是兌現,我認為這不受作家的限制。所以如果你給“John PQR”寫一張支票,任何同名的人(多人可以同名)都可以提取資金。
因此,第一道防線是輸入正確的地址,並可能使用掛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