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我寫的部落格賺了一小筆錢,我想知道如何將它輸入到我的稅表中。我是通過 PayPal 支付的,所以我沒有 W-2。(並且不向美國國稅局報告是不可行的選擇。)
我試過搜尋Google,但似乎找不到神奇的詞。
誰能幫我嗎?
應報告為雜項收入。恭喜您要報告此收入。
您可以將其報告為“愛好”收入,然後您將無需繳納自僱稅。您還可以從該收入中扣除與部落格相關的費用(儘管有 2% 的限制)。
請參閱此IRS 酒吧關於“愛好”收入的資訊。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