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涉及超額捐款和不完整羅斯轉換的 IRA 慘敗?
我有(似乎是)一個相當具有挑戰性的情況,涉及失敗的後門羅斯 IRA 捐款。在較高的水平上,上一個納稅年度存在超額繳款,去年羅斯轉換不完整。
事實:
本年度為 2020 年,正在報稅 2019 年
2018 年,我的配偶與提供者“A”一起開設了傳統 IRA 和 Roth IRA,並打算做一個後門 Roth 捐款。
- 2018 納稅年度向傳統 IRA 捐款 5,500 美元
- 這筆錢從未轉換為羅斯
- 到 2020 年 2 月,傳統 IRA 中大約有 8,200 美元
2019 年,我的配偶與提供商“B”同時開設了傳統 IRA 和 Roth IRA,其想法是進行後門 Roth 貢獻(忘記了提供商“A”的賬戶的存在)
- 2019 納稅年度向傳統 IRA 捐款 6,000 美元
- 2018 納稅年度向傳統 IRA 捐款 5,500 美元
- 11,500 美元立即轉換為 Roth(2019 年)
2020 年初,提供者“A”的存在被記住了,傳統 IRA 中的錢被轉換為 Roth
以上事實的最終結果:
- 我在 2018 納稅年度有超額的 IRA 供款
- 2019 年的 Roth 轉換分兩步進行,相隔 1 年(一個在 2019 年,另一個在 2020 年,但如果可能的話,打算用於 2019 納稅年度)
問題:
我相信我知道該怎麼做(在轉換後提取或結轉超額供款並支付罰款和稅款對傳統 IRA 中的收入納稅,可能會因未立即轉換所有傳統 IRA 美元而支付罰款),但我不知道如何做到這一點。網上有很多單獨針對其中一個問題的指南,但沒有部落格文章“所以你真的搞砸了你的愛爾蘭共和軍”,其中有關於聯合處理所有這些問題的說明。
如何以盡可能少的步驟解決這個問題,並在他們的稅表上正確報告問題和解決方案?
首先,不盡快或一次將錢從傳統 IRA 轉換為 Roth IRA 不會受到處罰。您可以在同一年或以後的任何一年轉換任何您想要的金額,轉換的時間和金額只會影響報告的年份,以及轉換時是否需要繳稅。
唯一會受到懲罰的是超額貢獻。您在 2018 年為傳統 IRA 提供了 5500 美元的超額供款;這將延續到 2019 年。這將在 2018 年產生 6% * 5500 美元 = 330 美元的罰款。
但是,您在 2019 年的繳款也達到了限額(6000 美元),因此您在 2019 年仍然有超過 5500 美元的傳統 IRA。我相信,如果您沒有轉換為 Roth IRA,您可能可以避免罰款2019 年通過提取 5500 美元的 2019 年供款(留下 500 美元的 2019 年供款,以便吸收 2018 年的全部 5500 美元),因為它在 2019 年報稅截止日期之前。但是,現在您將其轉換為 2019 年,我相信這不再可能,因為傳統 IRA 中沒有錢可以退出了,而且從 2018 年開始,您不再被允許重新定性以“撤消”轉換。所以我相信您將不得不再次支付罰款2019 年,並希望在 2020 年結束,為 2020 年貢獻不超過 500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