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美國報稅表上報告加拿大 T4 表項目(例如 CPP、EI)?
我是居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有誰知道如何在美國納稅申報表上報告加拿大 T4(大致相當於 W-2)上的各種項目?
我不確定以下項目:
- 員工的 CPP(加拿大退休金計劃)供款
- 僱員的EI(就業保險)保費
這些金額是否會從我在美國納稅申報表上正確報告的加拿大工資中扣除?
加拿大根據附表 1 第 7 行和第 9 行為這些金額提供 15% 的稅收抵免。
這是部分答案。(“部分”我的意思是答案依賴於美國國稅局的出版物,因此它可能會被美加稅收協定中的某些內容所推翻。有人對條約有很好的處理嗎?)
就業保險似乎有資格獲得外國稅收抵免,但 CPP 既沒有資格獲得抵免,也沒有資格獲得扣除。來自 IRS 出版物 514,個人的外國稅收抵免,
“哪些外國稅收有資格獲得抵免?
- 必須對您徵稅。
- 您必須已支付或應計稅款。
- 稅收必須是合法的和實際的外國納稅義務。
- 該稅必須是所得稅(或代替所得稅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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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
僅僅因為徵稅被外國稅務機關稱為所得稅,並不能使其成為為此目的的所得稅。僅當滿足以下兩個要求時,外國征稅才是所得稅。
- 這是一種稅;也就是說,您必須支付它,並且您不會從支付中獲得特定的經濟利益(如下所述)。
- 稅收的主要特徵是美國意義上的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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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失業和殘疾基金付款。
為支付退休、老年、死亡、倖存者、失業、疾病或殘疾福利或類似目的而對個人徵收的外國稅款,如果稅額不取決於具體經濟利益,則不屬於支付特定經濟利益的費用。關於該人的年齡、預期壽命或類似特徵。但是,對於向與美國有社會保障協議的外國支付或累積的社會保障稅,不允許扣除或抵免。有關這些協議的更多資訊,請參閱第 54 號出版物。”
Publication 54 lists the USA has having a social security agreement with Canada, so the CPP apparently gives no deduction or credit. Furthermore, the CRA website states that EI premiums are calculated on a flat percentage of salary basis, up to certain maximums, so it is apparently available for a tax credit. (Again, I use "apparently" because I have not yet investigated the tax treaty.)
更新:我在條約中沒有看到任何跡象表明我可以對 CPP 供款進行抵免或扣除。
CPP相當於社會保障。與美國社會保障稅一樣,它不是所得稅,因此不能從美國收入中排除。它包含在美國-加拿大社會保障總計協議中,確保您不會同時獲得美國社會保障和加拿大 CPP 供款預扣或應付。見<https://www.ssa.gov/international/Agreement_Pamphlets/canada.html>
我認為就業保險是類似的;就像美國的就業保險費一樣,它們被視為保費,而不是所得稅。我的加拿大 T4 的方框 18 將它們描述為“員工的 EI 保費”。
請注意,RPP 供款(我的 T4 方框 20)大致相當於美國 401(k) 或 403(b) 供款。與美國 W-2 不同的是,T4 將他們包括在總就業收入中(我的 T4 方框 14)。儘管我找不到明確的參考,但我的理解是,它們可以像 401k 捐款一樣從 US 1040 的第 7 行中排除。
有人說不需要申報,因為可以排除國外收入。這是不正確的。外國收入仍必須在 US 1040 的第 7 行報告。然後在 2555 表(正常或 EZ)上計算,在 1040 表的第 21 行作為負數,因此在計算總收入時從收入來源中減去1040 表第 22 行的收入。稍後會在 1040 表中計入稅收計算,並且有各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