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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說明租戶可以選擇購買的租賃物業

  • January 31, 2020

我是一個遺產的個人代表,情況如下:

  1. 稅收評估為 100,000 美元的房產
  2. 擁有多年租約的租戶,總“租賃費”為 25,000 美元
  3. 在租約期間,租戶有一個(單獨的)選擇權以 50,000 美元的價格購買該物業
  4. 所有租賃付款都會將期權購買價格降低相應的金額。

作為個人代表,我需要為遺產中的這些資產分配一個價值,而不考慮“收集的可能性”。我假設這意味著我應該假設租戶支付了全部租約金額,然後在租約結束時執行選擇權。

我還試圖在我的個人理財軟體中跟踪初始值及其變化。

到目前為止,我還不能完全確定哪一組複式記賬賬戶會正確顯示一個值。我的直覺是,租賃是一種資產,但有一些東西抵消了它的全部價值,因為租賃付款會降低期權購買價格。同樣,期權本身是一種資產,因為它會產生 50,000 美元,但它會以某種方式被抵消,因為行使期權會導致財產被出售。

我將不勝感激有關如何正確評估和跟踪這一點的任何指導。

只是用房地產清單中實際送出的內容來結束這一點。

首先,在遺產所在的州,為了編制遺產清單和為資產分配價值,房產稅評估是可接受的“公平市場價值”。

這房子是按公允市場價值估價的,我沒有根據房產稅評估。由於租賃付款直接降低了期權價值,該租賃沒有被賦予任何價值。該選項未賦值。相反,將房屋價值限制為期權價值的是房屋的“產權負擔”。

所以房子的淨值是房地產存貨中的期權價值。

任何讓某人對您的財產做某事的事情對那個人來說都是一種資產,對您來說是一種責任。因此,租賃和選擇權對租戶來說都是資產,對遺產來說是負債。遺產擁有的唯一資產是房產和 25,000 美元的付款(現金或應收賬款,視情況而定)。

該遺產幾乎可以保證最終不會超過 5 萬美元;如果房產最終價值超過這個值(加上交易成本),租戶不買就是愚蠢的,如果它最終價值更低(這將需要大量的過度評估和/或房地產市場的災難性事件) ,那麼遺產將留下價值低於 50k 的財產。

由於您在租約結束時獲得了其中的 25,000 美元,如果您想要以現值計算,則必須進行時間貼現,並且如果在租約期間收到另外的 25,000 美元,那麼您會有更多(和更複雜)的時間折扣。

最簡單的會計方法是將貼現的 5 萬美元作為流動資產,忽略財產本身的價值,因為您不再對它有任何要求(在租賃期間,租戶有權使用它,最後租約中,幾乎肯定會被購買),如果房屋價格低於 5 萬美元,則將其視為費用。一個稍微複雜一點的版本是估計這個損失的期望值((50k-x)(p(x)的積分)從0到50k,其中p(x)是房子價值x美元的機率) 並將其添加到 $50k(這將是一個負數,因此添加它會減少金額)。

如果你想要真正的花哨,你可以將房產作為資產輸入,為其設置一些價值(評估將是一個候選人,但正如Pete B.所說,評估與市場價值不一樣),然後評估選擇購買。弄清楚房產的市場價值並非易事,而弄清楚房產期權的市場價值則更加困難;這不像是人們在您的財產上交易期權的市場。另一方面,到目前為止,它的價值幾乎完全取決於財產的價值。由於房產是資產,而期權是負債,任何超過 50k 的價值都會被抵消(房產價值更高意味著期權也價值更高,對您的總價值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