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規則”如何避免提前 401k 提款處罰?
“55 規則”如何避免 401k 的提前退出處罰?使用“55 規則”的條件是什麼?使用這個規則實用嗎?
這是一個罕見的問題,作為一個群體,我看不到“關閉”,即 IRS 或關於所討論主題的權威引用。在這種情況下,OP 寫道:
如果您的 401k 計劃允許部分提款,這是理想的選擇。有時您只會獲得全額支付(又名一次性支付),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將其中的一部分分拆並避免罰款,然後將其餘部分轉入 IRA。
當涉及到 401(k) 分發時,我並沒有聲稱看到了允許與強制的所有變化。但是,如果關於的引用是真的,那麼每次引用該規則時都需要一個大星號。在 OP 的範例中,討論了 $100K。但是,如果我們談論的是一個 55 歲的人,他故意將之前的賬戶轉入最後的 401(k),這個數字最好高得多。因此,讓我們以 100 萬美元為例,每年提取 4 萬美元的願望保持在普遍接受的 4% 的提款率。(如果沒有,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退休人員被迫全部或不接受,提取了 100 萬美元,並有聯邦強制預扣 20 萬美元。除非他碰巧有額外的 16 萬美元可用於與他向 IRA 的 80 萬美元展期配對,否則遊戲就結束了。當他想要的 4 萬美元提款幾乎沒有 4000 美元的稅單時,這 20 萬美元的稅額遠遠超過 4 萬美元 46,075 美元+超過 189,300 美元的金額的 33% 。實際上,他推動的速度抵消了這一年沒有受到處罰的任何好處。
正如羅納德·裡根所說,“信任,但要驗證”。
如果允許前雇主的 55 後部分提款選項,但不是必需的,我希望看到權威引用。顯然,這並沒有回答上面的原始問題,但如果這方面屬實,它確實使該策略的使用受到更多審查。
55 規則免除了在 59 1/2 之前退出的 %10 罰款。如果您在離開 401k 持有雇主的那一年年滿 55 歲。
它不會對 401k 或雇主強制執行任何特定的提款計劃,因此他們可以提供一次性一次性付款,無需 10% 的罰款或 5 年內的平均分配或直到 59 1/2,以最長者為準…無需提前退出 10% 的罰款.
所以它不會影響 55 規則的目的,即避免 10% 的罰款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