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稅收的角度來看,一些公司如何允許部分/所有員工遠端工作?
我有時會看到允許員工在世界任何地方遠端工作的工作機會。但是,閱讀有關為什麼美國公司需要知道其員工的所在地以用於稅收目的的答案?,聽起來允許員工在世界任何地方遠端工作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一些重大的稅收難題。這些公司是否有一些策略來方便地與遠端員工打交道?我最感興趣的是總部在美國的公司。
有幾種方法可以處理這種情況。
首先,如果雇主足夠大(不一定是 Google 規模,但足夠大)並且已經在多個地點開展業務,那麼在現有地點增加另一名員工比對於沒有以前接觸過這種情況。
其次,雇主經常試圖將個人歸類為“獨立承包商”而不是僱員。這種特殊的方法有時會奏效,但鑑於各種主管部門(不僅僅是稅收)不斷擴大構成僱傭關係和獨立承包的範圍,它變得越來越難以實施。即使它有效,對於已經在雇主工資單上的個人來說也有點困難。而且,從個人的角度來看,做一個獨立的承包商比做一個僱員要復雜得多。個人必須送出營業稅申報表,購買自己的保險,遵守所有適用的規則等。有些人這樣做的感覺是“
可以通過使用專業雇主組織(又稱僱員租賃組織,或在某些行業中的“車身修理廠”)來採取某種中間方法,該組織專門承擔雇主對僱員的責任並“租賃”僱員。員工到組織,否則將需要雇用/與個人簽訂契約。這些 PEO 足夠大且經驗豐富,可以處理這些手續。這不是在所有情況下都適合的解決方案,當然,該服務也不是免費的。我也不確定 PEO 將如何處理讓員工在家工作而不是在承包組織的辦公室工作的新問題。
當然,還有經典的“審計抽籤”方法。有些企業只是無視規則,在“沒人會知道”的假設下做他們想做的事。一開始這並不是一個好主意,而且對未能開展商業財產的處罰可能非常沉重,而且經常在事後多年施加,這使得試圖追溯解決問題成為不可能。
這顯然是一件複雜的事情(我實際上是在簡化事情),任何人都不應在沒有認真盡職調查的情況下參與……
根據我的經驗(已經這樣做了),您被視為受僱於某些公司設施。假設您是美國公民/合法居民,如果您不是該設施所在州的居民,您將在該州繳納非居民州所得稅,並在您的合法居住州繳納居民所得稅。大概可以扣除您支付給另一個州的費用。(我住在一個沒有所得稅的州,所以我不能肯定。)然後你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
如果您不是美國公民或居民,事情將取決於美國與您所在國家/地區之間的稅收協定。從另一個方向來看,一個在歐洲公司工作的美國人,你被視為那個國家的居民,首先在那裡繳納所得稅。然後,您可以將支付給該國的稅款作為您的美國所得稅的抵免額。
警告:這只是我十多年前的個人經驗,因此法規可能已經改變。除了我所經歷的之外,可能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對待遠端員工。我認為底線是,如果公司是任何規模並且已經存在了一段時間,他們以前會這樣做很多次,並且知道需要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