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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 2020 年納稅申報表中報告 2021 年 1 月的洗滌銷售額?
****我是否需要在 2020 年的納稅申報表中報告我 2021 年 1 月的洗滌銷售額或如何處理?****我在 1 月份進行了一些洗售,這當然是 2020 年 12 月發生的類似交易的結果。我不確定應該如何處理它們。預先感謝您的幫助!
如果您在 2020 年 12 月實現了虧損,並且您在 2021 年 1 月的交易觸發了洗售,那麼您 2020 年的部分/全部虧損將不得不結轉(觸發是在 2020 年實現虧損後 31 天內更換股票)。
如果您在 2020 年的職位空缺 30 天,則不存在 2020 年的洗售問題,您的 2021 年洗售屬於 2021 年。
給定年份的銷售額是您的資本利得稅所關心的。對於實際出售發生的那一年,損失的減少或消除將反映在您的附表 D 中。在您出售部分或全部替代股票之前,您的稅款中不會記錄(您購買的替換股票的)相應增加的基礎會導致當年附表 D 的收益減少或損失增加。
請注意,洗售可能涉及在出售之前或之後購買的替換股份,因此洗售和替換股份的出售時間有各種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