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重新描述傳統 IRA 對羅斯的貢獻,該貢獻已轉換為羅斯?
我應該為我的經紀人填寫哪些表格來重新描述我在傳統 IRA 中的 2010 年傳統 IRA 貢獻,而在上述貢獻之後,我在 2010 年完全轉換為 Roth IRA,以便 2010 年的貢獻直接向 Roth IRA 但留下傳統IRA中的資金餘額仍然轉換為Roth?
這是必要的,因為根據 2010 年轉換的特殊規則,羅斯轉換將被視為 2011 年和 2012 年的收入,但我想獲得 2010 年的供款部分,而不是在 2010 年獲得可扣除的 IRA 福利,而是讓那部分直接轉到Roth 作為 2010 年 Roth 的貢獻,以減輕 2010 年的部分稅負。
我是否只需要重新表徵貢獻,還是我還需要重新表徵可分配給我正在重新表徵的貢獻的轉換後的 Roth 部分?
我知道這是一個非常技術性和困難的問題,但我希望這裡有一位知道答案的專家。
威廉 - 你現在需要去當地的分行。我知道很少有經紀人會保證這種類型的同一天交易。
我試圖閱讀你的問題幾次,並被卡住了。我相信我非常了解傳統 IRA、Roth IRA 和轉換規則。在我看來,您希望一筆交易在 2010 年獲得收入,而另一筆交易則在 11-12 個納稅年度內獲得收入。重新定性不應該是其中的一部分。重新定性會將您從羅斯轉換中帶回到傳統的 IRA。
但是,如果您確實需要做一些事情,那麼今天是最後一天,最好與經紀人直接對話。
如果您為了清楚起見而編輯您的問題,我將編輯我的回复。
編輯 - 選擇 2010 年的收入是一種選擇,取 10 或分成 11 和 12。接管所有三年的唯一方法是轉換或存入不同的賬戶。重新定性不適用於這種情況。
對於未來的讀者——本次討論的一部分圍繞一次性機會從一種 IRA 類型轉換為另一種類型,並在接下來的兩個納稅年度推遲該收入。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今晚之後將不再適用。今天是 2010 年退貨的最後一天,即使延期 6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