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處理來自雇主的巨額“禮物”的稅款?
我丈夫剛剛從他工作超過 13.5 年的組織的合作夥伴那裡收到了 700,000 美元的“禮物”。
這些特定的合夥人出售了他們在合夥企業中的份額,獲得了非同尋常的利潤,並且在銷售交易結束的那天,我的丈夫從一個非商業賬戶中獲得了“禮物”。
我正在努力將其稱為“禮物”並且不將其報告為應稅收入,但他堅持認為該禮物與他與這些合作夥伴合作的 13.5 年完全無關(他們不會知道他是否從未為他們工作過) …)。我不想陷入稅務欺詐。
您能否回復一下,這樣我就可以向我丈夫證明,我並沒有因為想要將這筆款項作為收入而瘋狂嗎?
你的懷疑是對的。我不是專業人士(我建議您與真實的人交談,即在您所在州擁有 CPA、EA 或律師證書和執照的人),但在這種情況下我會非常謹慎。
國稅局會查看所有事實和情況來提出索賠,但我的猜測是,最初的索賠將是你丈夫的應稅收入。他必須證明事實並非如此。這似乎與他的表現有關,我懷疑如果他們不是通過他的工作認識他,他們會給他這樣的禮物。我可能錯了。國稅局稅務官可能也是如此。但我敢打賭他也會這麼想。
他們有沒有給其他人這樣的“禮物”?如果他們這樣做了——是給其他員工還是給他們所有的朋友和家人類似的禮物?那些給你丈夫禮物的人是否送出了禮物納稅申報表?他們交了贈與稅了嗎?他們是合夥企業的原則還是有限合夥人(即:不是有權做出任何決定的人)?您的丈夫是否有助於他們獲得非凡的利潤,或者他的工作與這些人獲得的利潤無關?
這些問題是在詢問交易的事實和情況。根據他能找到的資訊和其他潛在資訊,你的丈夫將不得不決定他是否可以合理地聲稱這是一份禮物。
當心:不合理的索賠會導致同樣不合理的處罰和指控。國稅局和您所在的州肯定想了解更多關於這筆交易的資訊,這不是一個被忽視的數額。
這不是您可以依靠不了解整個故事的業餘愛好者撰寫的免費意見的問題。強烈建議您(或者,更確切地說,您的丈夫)聘請有償專業人士 - 註冊會計師、EA(註冊代理人)或稅務律師,在與 IRS(和國家)對抗禮物與收入表徵問題方面有足夠的經驗,不要忘記你的國家)。
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可能能夠在事實和情況中辨識出一些會導致減少稅單或將其轉移給合作夥伴的東西,但這不是你自己做的事情。
您應該知道,無論任何一方如何呼叫轉移,美國國稅局都將雇主(在這種情況下為合夥企業)給僱員(在這種情況下為您的丈夫)提供的所有現金或現金等價物視為工資,或如何轉移。我強烈建議您查看 IRS 出版物 535 和 15-B,這些出版物在我對 littleadv 上面提到的問題的回答中有所關聯。
我還建議與律師交談,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您了解收入,如果他被判犯有逃稅/欺詐罪,您將無法申請“無辜配偶”條款。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