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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才能獲得 2018 年的股票損失?

  • December 29, 2021

我從 2011 年 2 月到 2013 年 9 月受僱於一家公司。當我的工作於 2013 年 9 月終止時,我以 1100 美元的價格購買了該公司的股票

2018年公司被清算,我買的股票一文不值。

我從未向美國國稅局或任何其他政府報告過損失。但我現在想為此獲得榮譽。我怎樣才能做到這一點?鑑於距離 2022 年只有 48 小時,我需要迅速採取行動。請告訴我我需要填寫哪些表格以及如何及時填寫。

在最初的納稅申報表到期後,您最多可以申請退稅3 年。2018 年應在 2019 年 4 月到期 - 3 年期將在 4 月過去。

通常,在三年視窗關閉後,國稅局將無法為特定納稅年度發送退款。也不將任何抵免(包括多繳的估計稅款或預扣稅款)應用於未繳的其他納稅年度。

由於公司於 2018 年清算,您應該在當年的納稅申報表上報告損失。損失將被歸類為長期資本損失,並從您的其他資本收益(長期,然後是短期)中扣除。如果您沒有或沒有足夠的收益來抵消損失,您最多可以抵消當年普通收入的 3000,並將其餘部分結轉到下一年(依此類推,直到用完為止虧損)。

您應該盡快修改您的 2018 年申報表。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4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