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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才能在不產生所得稅的情況下補償新業主的特殊評估?

  • December 20, 2019

有問題的住宅是科羅拉多州博爾德縣的聯排別墅

去年夏天一場相當嚴重的冰雹襲擊時,我是科羅拉多州一所住宅的所有者。我收到通知說,在上市前一周,由於冰雹造成的損失,可能會有相當大的特殊評估。我們在上市後不久就簽訂了契約。在我們簽訂契約的那天,我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了我的代理人關於特殊評估的資訊。我告訴我的代理人通知買家,我願意在評估發佈時全額支付評估,因為它會在關閉後發生。

快進到關閉後,我發現我的代理人從未註意到我發送的關於特別評估的兩封電子郵件,也沒有對其採取任何行動。我仍然願意支付特殊評估。然而,現在我發現新業主將被徵收所得稅以支付特別評估。我打電話給 HOA 並要求他們向我收費,但他們說他們不能那樣做,因為我們應該在交易結束時正式達成協議。

在這一點上,我有什麼辦法可以在不為買方產生所得稅的情況下補償買方?也許某種方式可以退還部分購買價格以抵消評估成本?

一般來說,在美國,接受者從不對與禮物相關的稅收義務負責——如果禮物是應稅的,則由送禮者負責。如果禮物超過 15,000 美元的年度限額,送禮人需要在表格 709上適當地在其納稅申報表中包含禮物,您已聲明並非如此。因此,實際上,您將給予此人的“禮物”對你們中的任何一個都不徵稅,甚至不需要報告。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