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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 有時收取的 1 美元薪水如何被認為是合法的?

  • March 14, 2019

我一直在讀到各種 CEO拿 1 美元的薪水;通常他們也會從其他補償中獲得一些,例如股票期權。

然而,很少有人會拿 1 美元的薪水而沒有其他補償——據說史蒂夫賈伯斯就是這樣做的。

我的問題是這在最低工資法下如何合法?在勞工部的網站上,似乎必須為受薪僱員每周至少支付 455 美元。這是如何運作的?

您的第一個連結的一部分有以下聲明,我懷疑您失去了:

但是,FLSA 第 13(a)(1) 條規定,作為真正的行政人員、行政人員、專業人士和外部銷售人員的僱員免繳最低工資和加班費。

請注意,執行人員在該列表中。至於附加說明:

要獲得豁免資格,員工通常必須通過有關其工作職責的某些測試,並且每週獲得不少於 455 美元的工資。

一般來說,這意味著“在大多數情況下;通常”。不是通用限定符,因此可能存在異常。我想限制性股票可能是繞過某些規則的一種方式,因為對於特定規模的公司而言,股票會有貨幣價值。

即使在行政豁免下,參見**《公平勞動標準法》(FLSA) 第 13(a)(1) 條規定的行政僱員**豁免,如法規 29 CFR 第 541 部分所定義,似乎需要最低補償。

要獲得行政僱員豁免的資格,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測試: 僱員必須以每週不低於 455 美元的工資標準(如法規所定義)獲得報酬……等等。

根據 FLSA 第 13(a)(1) 條,還有另一種可能性,即“善意的豁免執行官”。

企業主的豁免 根據企業主

的一項特殊規則,僱員在其所僱用的企業中至少真正擁有 20% 的股權,無論企業組織的類型如何(例如,公司、合夥企業或其他) ,並且積極參與其管理,被認為是真正的豁免執行官。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3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