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H4簽證配偶報稅

  • January 8, 2021

我是持有H1B簽證的外籍居民,於 2019 年 1 月結婚。

  1. 我的妻子於 2019 年訪問了美國,她在 2019 年在美國 逗留了133 天,並於****2019年 11 月返回祖國。
  2. 在 2020 年,我的妻子無法前往美國,因此她 2020 年的總逗留天數為 0。在今年 2021 年,她計劃在美國訪問/和我在一起。

她還沒有 SSN 或 ITIN,計劃在她回到美國後申請 ITIN。

我已經將 2019 年的納稅申報表作為單一申報狀態送出。

我有以下問題:

  1. 我可以修改我送出的 2019 年報稅表並將填寫狀態從單身改為已婚聯合報稅嗎?
  2. 我也可以作為已婚聯合報稅的方式報稅 2020 年嗎?

您報錯了 2019 年的稅款。由於您於 2019 年 12 月 31 日結婚,因此您不能以“單身”身份送出。您只能以已婚聯合申報或已婚分開申報(或在極少數情況下,如果你們兩人在下半年分居並且您有受撫養人,則為戶主;我認為這不適用)。

必須盡快將您的 2019 年稅款修改為已婚聯合申報或已婚分開申報。同樣,對於 2020 年的稅款,您必須以已婚聯合報稅或已婚分開報稅的形式報稅。

對於 2019 年和 2020 年,如果你們都選擇這樣做,你們都可以共同送出結婚申報。雖然您的妻子在任何一年都沒有通過實質性存在測試,因此預設情況下這兩年都是非居民外國人,但由於您是居民外國人,您可以選擇使用非居民配偶被視為居民選項(另請參閱519號出版物的相關部分])。在給定的年份使用此功能將使你們倆都成為全年的居民外國人,並且您必須以已婚聯合申報的形式進行申報。另一方面,如果你們不選擇使用此選項,則必須分別以已婚申報的形式進行申報,因為非居民外國人不能共同申報(不選擇被視為居民)。

如果您的妻子在某一年被視為外籍居民,則她全年的全球收入將被徵收美國稅。但是,她可以使用外國收入排除和/或外國稅收抵免將其外國收入從美國稅收中排除或申請抵免已支付的外國稅款,以免對同一收入重複徵稅。即使最終沒有對她的外國收入產生任何淨美國稅,她仍然必須在她的美國納稅申報表(這是你們的聯合美國納稅申報表)上報告她的收入,並送出表格以要求排除和/或信用。外國收入排除可以在她在美國境外 330 天的 12 個月期間使用(她將在 2020 年和 2019 年的部分時間裡滿足她來之前和離開之後的部分)。

如果您的妻子不被視為居民,那麼她將是非居民外國人,她只需要就其美國收入繳納美國稅。我假設她沒有美國收入,因此不需要送出非居民美國納稅申報表(除非您居住在社區財產州,在這種情況下,您的一半收入將被視為她的收入)。您將在您的居民納稅申報表上作為已婚單獨申報,並將“NRA”放在她的 SSN/ITIN 的空白處。在這種情況下,她不需要獲得 ITIN。

如果她需要獲得 ITIN,她會連同納稅申報表(或添加她的稅收修正案)一起送出 ITIN 申請 (W-7)。她必須將她的護照原件與 ITIN 申請(連同您的納稅申報表)一起郵寄,或者她必須親自前往提供當日 ITIN 護照認證的 IRS 納稅人援助中心之一。如果申請ITIN太麻煩,另一種選擇是先單獨申請(不需要她有ITIN),然後在她獲得SSN後3年內將其修改為已婚共同申請(或者當她申請 ITIN 更方便時)。

如果你們兩個人的收入不同,夫妻聯合報稅幾乎總是比夫妻分開報稅少。您必須平衡這與將您的妻子視為居民的任何其他並發症。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