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為孩子們提供 28,000 美元的免稅禮物
我們計劃使用每年 28,000 美元的免稅禮物限額來支付孩子的教育費用。我們必須從每個父母的單一銀行賬戶匯款嗎?例如,如果我從我的銀行賬戶匯出 28,000 美元,它是否符合父母的年度限額?我們已婚並送出聯合報稅表。
另一個簡單的選擇是從聯名賬戶匯款,但是,我們沒有。
為什麼將自己限制在每年 28,000 美元?如果您直接向該機構支付學費,則不會計入您的年度或終身送禮總額。您可以每年支付全部學費而不會產生稅收後果。
如果你想走這條路,唯一**不能做的就是把錢給你的孩子;**這就是贈與稅開始生效的原因。這筆錢必須直接支付給學校。
來自美國國稅局的網站:
有多少年度排除可用?
年度排除適用於給每個受贈人的禮物。換句話說,如果您在 2002-2005 年給每個孩子 11,000 美元,在 2006-2008 年給每個孩子 12,000 美元,在 2009-2012 年給每個孩子 13,000 美元,以及在 2013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給每個孩子 14,000 美元,則每年的免稅額適用於每份禮物。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的年度排除為 14,000 美元。
如果我的配偶和我想放棄我們共同擁有的財產怎麼辦?
你們每個人都有權獲得禮物的年度排除金額。在 2013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包括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您可以共同向每位受贈人 (2002-2005) 或 24,000 美元 (2006-2008)、26,000 美元 (2009-2012) 和 28,000 美元捐贈。
<https://www.irs.gov/businesses/small-businesses-self-employed/frequently-asked-questions-on-gift-taxes>
基本上,這意味著它具體來自哪個人並不重要,因為它是“聯合”禮物。
如果禮物來自單張支票並且需要“拆分”稅收,則需要填寫更複雜的文書工作。每個父母都需要填寫一份單獨的贈與報稅表,基本上證明父母雙方都同意贈與。如果每個父母都單獨寫一張支票,似乎會更容易,但這不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