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非居民配偶申報所得稅?

  • July 14, 2017

如果某人已婚,而他的配偶不是美國公民,不住在美國,也沒有社會安全號碼,他將如何送出納稅申報表?他應該以單身、已婚聯合報稅、已婚分開報稅還是戶主報稅?

以下連結說非居民配偶被視為居民,但不確定稅務情況,因為她沒有 SSN,她將在其居民國家報稅:http ://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 -納稅人/非居民-配偶-被視為居民

他應該以單身、已婚聯合報稅、已婚分開報稅還是戶主報稅?

您可以選擇以“已婚共同申報”的方式申報,但配偶將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並將對其全球收入徵稅。否則 - 視情況而定,“已婚分開申報”或,如果有資格,作為“戶主”。絕對不是單身。

SSN 與納稅義務無關。

我假設您的配偶出於稅收目的是非居民外國人(居民外國人的定義確實很複雜,但聽起來她可能不是)。

為了以已婚聯合報稅的形式報稅,雙方都必須是稅務居民。因此,由於您的配偶是非居民,這意味著您必須分別作為已婚申報(或戶主,如果適用)申報。在表格 1040 的說明中,如果另一方配偶在單獨送出時沒有 SSN,則將“NRA”放在 SSN 的空格中。

您可以進行一項名為“非居民配偶被視為居民”的選舉。如果你們兩個人做出這個選擇,你的配偶將被視為稅收目的的居民外國人,你們必須以已婚共同申報的方式申報。請注意,作為居民意味著她的所有全球收入都需繳納美國稅款,但她可以使用“外國收入排除”減少部分或全部美國收入稅(因為她大部分時間都不在美國)年)和/或外國稅收抵免(因為她在本國繳稅)。由於她沒有資格獲得 SSN,因此她將在送出納稅申報表的同時申請 ITIN(使用 W-7 表格)。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3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