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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CA 關於傳統 IRA 到 Roth 的轉換

  • June 14, 2020

我知道我們必須為從傳統 IRA 轉換為 Roth IRA 的金額納稅。但是,我想知道我們是否必須為轉換支付 FICA 稅。

一般薪水

總收入 - 州/聯邦稅 - FICA = 淨薪水(忽略其他前/後扣除)

傳統 IRA 到 Roth IRA 的轉換

選項 1. 轉換金額 - 州/聯邦稅收 = 轉換為羅斯的淨額

選項 2. 轉換金額 - 州/聯邦稅 - FICA= 轉換為羅斯的淨額

哪個選項是正確的?

當您進行 IRA 傳統到羅斯的轉換時,您無需支付 FICA 稅。原因是當您進行傳統 IRA 供款時,FICA 稅並未減少。(請注意,傳統的 401k 供款也是如此——您在進行任何類型的 401k 供款之前支付 FICA 稅,因此對於 401k Roth 轉換也無需繳納額外的 FICA 稅。)

至於您列出的 2 個選項,都不是正確的。您轉換的金額通常是全額,它被視為收入,這意味著您像其他收入一樣單獨繳納稅款。雖然你可以在絕對必要的情況下從 IRA 基金中繳納稅款,但為了未來的免稅增長,最好最大限度地利用 roth 中的資金,所以最好用 IRA 以外的其他基金繳稅,如果你可以。

**IRA 轉換不受 FICA 約束,**分配也不受約束;兩者都肯定要繳納聯邦所得稅,也許還有州(這取決於您所在的州)。

(出於稅收目的,我假設您是美國“居民”,否則這要復雜得多;請參閱非居民的傳統到羅斯 IRA 轉換的稅收!)

但您需要記住,預扣稅並不總是與稅收相同

對於 FICA,實際稅款是雇主支付的金額的統一稅率(除了雇主知道的一些例外情況),因此預扣稅幾乎總是正確的,您無需做任何進一步的事情。有一個例外:社會保障稅僅適用於稱為“工資基數”的年度限額,今年為 137,700 美元,但會隨著通貨膨脹而變化;如果您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雇主支付,並且總額超過工資基數,則預扣的 SS 稅比您實際需要支付的要多,因此您可以在所得稅申報表上要求退還額外的稅款;請參閱1040 第 11 行的說明(請注意,該網頁仍為 2019 年,當時工資基數較低)。注意醫療保險稅收沒有這個限制,不僅繼續而且隨著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並且部分受到多源或聯合申報的影響,因此預扣可能不正確,您可能需要支付更多。

對於工資所得稅——當然是聯邦和大多數州——預扣稅是一個估計值。您必須在年底後不久送出報稅表——通常在 4 月 15 日(或下一個工作日)之前送出,但您可以延期至 10 月 15 日(同上),今年 4 月 15 日移至 7 月 15 日,因為COVID - 您可以根據它計算您的實際稅款(許多人有軟體或準備者這樣做),如果您的預扣稅不夠,您必須支付差額,在某些情況下加上罰款,但如果您的預扣稅過多,您得到退款。

對於 IRA 轉換(或分配,除了免稅的合格 Roth 分配)的所得稅,預扣稅甚至不是一個估計值。如果您將轉換作為直接受託人對受託人的轉移進行,則無需預扣稅。您仍然欠稅,並且根據您的其他稅務情況(其他收入、扣除額、抵免額和身份),您可能需要在年內進行估計的稅款支付以避免罰款,或者您可以等到明年4月15日到付。

OTOH,如果您“手動”進行轉換——即您首先從傳統 IRA 中取款,然後在 60 天內將其存入 Roth IRA,確定為轉換/展期——則有 20% 的固定預扣稅。這並不意味著您的稅將是 20%;它可能更多或更少。僅扣繳20%。但這意味著要實際轉換全部金額,您必須“預付”20% 的現金以替換預扣的金額。然後在申請季節,您可能會獲得部分退款。相反,根據您的其他情況,您可能欠款超過 20%,並且可能需要進行預估付款。

或者,如果您使用 20% 的非直接預扣稅款或從來源貿易 IRA 中提取的任何其他資金來繳納稅款,則資金不被視為已轉換,而是已分配。這意味著它需要繳納正常的所得稅,此外,如果您低於 59.5 歲,則需要額外繳納 10% 的稅,除非某些特殊情況適用(根據您的描述,它們可能不適用)。所以盡量避免這樣做。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