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前配偶以更低的價格向我出售房屋

  • March 12, 2016

我的前配偶可以以低於市場價值的價格將他的房子賣給我嗎?假設它的價值是 500,000 美元,但他以 350,000 美元的價格賣給我。銀行會藉出這80%嗎?房子沒什麼問題。我和他結婚17年了。不能成為禮物,因為我們沒有血緣關係……至少不再有血緣關係。我問是因為我對房利美的指導方針和在抵押貸款行業的工作有點熟悉。Fannie Mae 說你必須有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不是前婚),或者他們必須是未婚夫(不能使用,因為他再婚了)。大多數銀行會要求您提供首付。我不能將其稱為股權禮物,因為它仍然被視為禮物,您必須遵循禮物指南才能獲得資格。但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人不能隨心所欲地賣掉他們的房子。

甚至不需要告訴銀行區別。您可以將剩餘的 150000(他給您的)聲明為“您的貢獻”,因此您將帶來 150000/500000 = 30 %,而您將藉入 70 %。哪家銀行不喜歡呢?

現在正如其他人所說,根據您居住的國家/地區,銀行可能希望查看您從哪裡獲得 150000(您顯然無法顯示任何內容)。

另一種選擇是名義上以 480000 左右的價格購買房子(也避免了贈與稅問題),並在契約中聲明 130000 來自非現金努力,就像您將服務 x 年(或在過去 x 年)為他(例如,開車帶他四處走動);或者是他用它償還你的舊的無息個人貸款。誰來驗證他和你是否同意並簽字?

貸款應該沒問題。當擔保物的價值遠遠超過他們將藉給您的價值時,銀行會喜歡它。出於同樣的原因,你甚至可以毫無問題地借入 100% 或 PMI ——如果房子在目前市場上真的被估價為 50 萬美元,那麼以 35 萬美元購買它意味著你從 30% 的股權開始。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