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售規則是否適用於我的情況?
我在 Fidelity 賬戶中存入了 14,000 美元,在 TD ameritrade 賬戶中存入了 5,000 美元。我在 2020 年 8 月 18 日用 2 個賬戶中的所有資金購買了 UGL Etf 的股票(這個 Proshares 槓桿 ETF 跟踪黃金價格 X 2),因為黃金價格飆升。然而,20 年 8 月 19 日,金價開始下跌。而且,我在 20 年 8 月 25 日賣掉了所有股票,損失了 1600 美元(1200 美元 + 400 美元)。兩個賬戶的買賣交易幾乎同時發生在同一日期。之後我沒有買過 UGL 的股票。我的問題是,1600 美元的損失是否受洗售規則的約束?
我的 Fidelity 和 TD Ameritrade 收益/損失頁面沒有將它們顯示為洗售。但是,一篇網際網路文章說:“當投資者持有多個不同的投資賬戶時,洗售規則適用於投資者,而不是特定賬戶。美國國稅局要求經紀人跟踪並報告同一 CUSIP 號碼的任何銷售。非合格賬戶。但是,投資者有責任跟踪和報告他們控制的所有其他賬戶中發生的任何銷售,包括屬於其配偶的任何賬戶”。(我不記得這篇文章在哪個網站上)。
據我所知,該規則將虛售定義為個人虧本出售或交易證券時發生的交易;在此次出售之前或之後的 30 天內,購買“基本相同”的股票或證券,或獲得這樣做的契約或選擇權。我理解“在出售後 30 天內購買相同的股票”,但“出售前 30 天”對我來說沒有意義。我在網上搜尋過,但找不到“銷售前 30 天”情況的範例。
這是您問題中的時間表:
- 您在 8 月 18 日通過 2 個不同的經紀人向基金 X 投資了 19,000 美元。最終獲得基金的 Y 股。
- 您於 8 月 19 日以虧損 1,600 美元出售了所有 Y 股。
您不再擁有該基金的任何股份。自您平倉以來已經超過三十天,沒有購買任何基金 X 的股份。因此,您已經通過了後驗。
您的方案也通過了之前的測試,因為您沒有進行購買以嘗試鎖定任何損失,因此您可以扣除稅收損失。您已經完全平倉。
之前的測試是存在的,因為如果你試圖收穫稅收損失,並且只有之後的測試存在,你會在賣出舊股前幾分鐘購買新股。他們將測試推遲到 30 天,這樣系統就更難玩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