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國稅局是否會緩刑那些必須通勤上班的人?
考慮一下由於家庭或負擔能力原因而無法在舊金山謀生的人。
他們每天的通勤時間很長。相對於淨工資,通勤成本是不小的。
美國國稅局是否提供任何形式的緩刑?交通或住宿費用是否可以以任何方式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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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想法是“為什麼會這樣?他們正在選擇住在遠方”,那麼值得在這裡簡單地提一下,從長遠來看,這種通勤動機會改善交通網路(例如,火車更頻繁地執行,由車票收入支付),這將鼓勵更多的人避免駕駛(即使汽車是自動駕駛的)。然後那些繼續開車的人也會更快樂,因為他們將能夠在高速公路上輕而易舉。
當我對我的所得稅有疑問時,我首先看的通常是《所得稅資訊巨書》,第 17 號出版物(正式名稱為“您的聯邦所得稅”)。這看起來在第 26 章“汽車費用和其他員工業務費用”中有所涉及。如果您出於合法的商業原因或其他與商務相關的旅行需要臨時通勤到一個不是您正常工作場所的地方,則可能有一些適用於您的東西。但是對於您從家到正常工作場所的正常通勤,它有這樣的說法:
通勤費用。 您不能扣除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或計程車的費用,或者在您家和主要或正常工作地點之間開車的費用。這些費用是個人通勤費用。無論您的家離您的正常工作地點有多遠,您都不能扣除通勤費用。即使您在通勤途中工作,也不能扣除通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