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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啟動第 7 章破產以重申抵押貸款是否會更改向信用局報告的解除日期?
我正在考慮重新開放我去年解除的破產第 7 章,以重申我的抵押貸款,從而通過在我的信用組合中添加抵押貸款來提高我的 FICO 分數。
這樣做是否會更改向信用局報告的出院日期,並導致我看起來像是最近才出院並再次殺死我的 FICO 分數?
如果您負擔得起,讓法官允許您重新確認抵押貸款有多難?我第一次試圖重申,我當時的律師拒絕了,說法院也會拒絕。我想知道如果我聘請其他律師會更好嗎?
解除令發出後,您無法再次確認債務。
律師通常會建議您不要為您重新確認抵押貸款等債務,以避免對抵押貸款承擔個人責任。現在,您處於一個有趣的灰色地帶,因為銀行可能無法基於您未能重申(滯後原則)而取消抵押品贖回權——但您(從信用的角度)不會從及時付款中受益。您也沒有義務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