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從美國其他人借來的錢需要報稅嗎?
我有一個朋友願意借給我一些錢(大約 4 萬美元),因為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好。
我們是在美國學習和工作的外國人(F1和H1簽證)。我們每年單獨報告稅款。
- 我們之間的借貸是否需要在我們的稅務報告中報告?
- 他會因為藉錢給我而被徵稅更多嗎?
- 我會因為向他借錢而被多交稅嗎?
- 我們應該如何報告以減少我們的稅收?
我們之間的借貸是否需要在我們的稅務報告中報告?
不。
他會因為藉錢給我而被徵稅更多嗎?
是的。
我會因為向他借錢而被多交稅嗎?
不。
我們應該如何報告以減少我們的稅收?
你不能。
您的納稅申報表上報告的是收入。貸款不是收入,因此沒有任何報告。但是,當您償還貸款時,假設它有利息,貸方有收入:利息。
利息收入在正常 (1040/1040A) 納稅申報表的附表 B 中報告(或者,對於非居民納稅,在1040NR 第 9 行)。它作為普通收入徵稅,並且由於你們都是外國人 - 貸方應查看可能相關的條約規定。一般來說,根據學生的條約豁免(僅適用於賺取的收入),它不免除應稅收入,但條約中可能有其他關於利息收入的規則。
如果沒有(公平市場或更高的)利息,則按 IRS 規定的利率“假定”利息,這被視為禮物。如果金額超過每年的贈與豁免,貸方可能需要繳納贈與稅(取決於貸方和您的身份,再次參見條約)。
沒有償還義務且沒有實際償還的“貸款”也將被視為稅收禮物。
如果貸方無意償還貸款(即:贈送禮物),則最好支付學費而不是實際給您錢:學費免徵贈與稅。
諮詢在您所在州獲得許可的 CPA/EA,以獲得有關此問題的適當稅務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