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新成立的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第一年的加州特許經營稅費?

  • January 31, 2017

最近,一位會計專業人士以及加州多家企業的所有者告訴我,在加州成立的新公司實際上不需要支付第一年的特許經營稅費。

這是準確的嗎?

在這兩種情況下,是否有任何官方消息可以明確地澄清這個問題?

我不是稅務專業人士,但以下是加州 1060 表格出版物的副本/粘貼,表明特許經營稅應在第一年到期,但最低金額(連結文件中的 800 美元)不適用。

要計算貴公司第一個納稅年度的稅款,請將您的加州淨收入乘以適當的稅率。您的第一個納稅年度無需繳納最低特許經營稅。第一年後,您的稅款是您的加州淨收入乘以適當的稅率或最低特許經營稅中的較大者。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