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歐洲國家是否從美國公民的契約僱員的薪水中扣除稅款?

  • July 16, 2011

如果美國公民在歐洲國家工作,其貨幣為歐元,為歐洲公司從事契約工作(按小時計酬),公司是否會提前從薪水中扣除稅款?

這個問題最好由實際在歐洲從事契約工工作的美國顧問來回答。

顧問是臨時契約僱員(為歐洲技術公司工作),他向客戶(也是歐洲招聘機構)發送發票,比如每週工作 45 小時,應付金額 = 4500 歐元(@100 歐元/小時)和顧問在歐洲實際工作,但由於他是美國公民,因此他之前在美國工作的所有稅款都已支付給 IRS(美國稅務機關)。

所以問題是我會得到一張 4500 歐元的確切金額的支票,還是會少於這個金額,因為客戶從中扣除了大量預付稅,我最終可能會得到一張 2934 歐元而不是 4500 歐元的支票歐元。

有兩種情況:

(1) 在發票上,員工寄出的支票是支付給員工本人的。在美國,這稱為 W-2

(2) 在發票中,員工寄出的支票應支付給員工擁有的公司,在美國稱為 corp to corp。

我想知道這兩種情況的答案是什麼?

如果顧問直接為歐洲公司工作,即招聘機構出局的中間人,答案是什麼。這部分答案並不重要,因為據我所知,在歐洲非常罕見,臨時員工直接為公司工作。

簡短的回答 -是的

長答案-作為承包商-您必須自己處理稅款,您將在發票上收取增值稅(無論在何處收取),但所得稅是您個人的責任。

現在,根據國家(以及與美國的相關稅收協定和當地稅法),您可以或不能從美國國稅局的納稅義務中扣除您的稅款。您還必須向當地稅務機關報告您的收入並支付(取決於當地法律,如果您被視為居民等)。

底線 - 讓當地會計師和註冊會計師處理美國的 IRS 和州稅,以盡量減少損失。規則因國家而異,歐元區不同國家可能有不同的規則。

在您的場景中,作為歐洲的承包商,您通常會向您自己公司或繖形公司(為您處理稅務問題)下的招聘機構開具發票。由於它是臨時的,你應該Google為一家繖形公司代理,每週收取提供此類服務的費用,他們會更好地就你的情況向你提供建議並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

大多數招聘機構不會因為審計原因讓您以您的名義開具賬單,IR35(如果是英國)等,並且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您將被期望擁有責任保險(尤其是在軟體開發等方面)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