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X+1 年收到的 X 年 401(k) 年終真實雇主匹配是否計入 X 年或 X+1 年的 401(k) 最大供款?
在某些公司中,X 年的真實雇主匹配會在下一年(即 X + 1 年)收到。
X 年 X+1 年收到的 401(k) 年終真實雇主匹配是否計入 X 年或 X+1 年的 401(k) 最大供款?
Franck,先鋒代表大部分是正確的,但我們必須查看法規中的幾個部分才能得出明確的答案。
首先,您所指的限額是國內稅收法典(IRC - 又名 26 美國法典)第 415(c) 節和財政部條例 1.415(c) (26 USC 1.415(c))中描述的年度增加限額。簡而言之,它描述了被視為“年度添加”的貢獻的限制和時間要求。
實際時間要求可在財政部條例 1.415(c)-1(b)(6)(i)(B)中找到,其中規定:
**(B) 雇主供款日期。**就本 (b) 段而言,除非在第 404 節( a)(6) 適用於特定限制年度結束的納稅年度。但是,如果供款是由免除聯邦所得稅的雇主(包括政府雇主)提供的,則必須在不遲於日曆年或財政年度結束後的第十個日曆月的第 15 天之前向該計劃提供供款。特定時效年結束的年份(如適用,取決於雇主保存賬簿的基礎)。
限制年份通常與計劃年份相同(參見26 CFR 1.415(j)-1)。“第 404(a)(6) 節所述期限結束後的 30 天”是關鍵部分。 404(a)(6)這樣說:
(6) 繳款時間 就 第(1)、(2)和(3)款而言,如果繳款是到賬的,納稅人應被視為在上一個納稅年度的最後一天繳款。納稅年度,並且不遲於法律規定的申報該納稅年度(包括延期)的時間。
所引用的申報表是 5500 系列表格,基本上是退休計劃的納稅申報表。它的到期日通常是年底後第 7 個月的最後一天。延期給雇主額外的 2 1/2 個月送出申報表 - 並存入任何雇主供款以記入上一年的貸方。
請注意,雇主能夠從公司稅中扣除部分供款的時間要求有所不同。
關於您對匹配的真實貢獻的評論:同樣的規則適用。您的雇主通常要等到一年結束後才知道您的確切全年薪酬。然後他們可以根據實際補償計算匹配並進行相應調整。
tl;dr - 如果您的退休計劃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執行,您的雇主必須在 2018 年 10 月 15 日之前(如果他們為 5500 表格送出延期)為雇主供款,以被視為 2017 年計劃年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