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我是否在我居住的地方或工作的地方納稅?

  • March 15, 2014

為什麼我們需要納稅?因為社會需要錢用於社會服務、警察、教育、道路、醫藥等等。因此,我們需要在我們居住的地方納稅。例如,我們住在一個國家,但從另一個國家獲得一些服務的錢。所以,在我看來,我們應該只向我們居住的國家納稅。特別是如果我住在加拿大並與美國公司簽訂契約,我只需要支付加拿大稅,而不是美國,對吧?

但我做了一些搜尋,發現人們的看法不同。

因此,我想對這個主題進行一些澄清(不僅受加拿大和美國的限制,而且通常受任何國家/地區的限制)。

如果您是美國公民/居民 - 無論您住在哪裡,您都要為您的全球收入納稅。其邏輯是,美國人普遍不同意世界上不止一個國家的觀點。

如果您不是美國人,不在美國,並且為美國雇主提供契約工作 - 您通常無需在美國納稅。邏輯是,美國實際上對這筆錢沒有任何管轄權,你不是在美國賺到的。也就是說,您的雇主可能會扣繳稅款並將其匯給美國國稅局,而您將不得不追究他們的退款。

如果您從美國出租物業獲得收入或從美國公司獲得股息 - 您就該收入向美國繳納所得稅,然後與您的家庭稅務機關就您在美國支付的金額與您在美國支付的金額之間的差額討價還價應該在家付錢的。您還可以在美國送出非居民納稅申報表,以索取您多付的款項。邏輯是來自美國的錢應該在美國征稅。你在美國賺的錢。

對於更具體的情況,還有其他規則,國家之間也有取代國家法律的雙邊條約(包括美國-加拿大條約)。

歸根結底,不僅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法律,而且針對不同的情況也有不同的法律,如果某些國際條約適用於您,情況會更加複雜。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 - 向在相關司法管轄區(在您的情況下 - 美國任何一個州和您居住的加拿大省)獲得許可的稅務會計師尋求專業建議。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9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