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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欠任何稅款,是否需要報告低於供款的 ROTH IRA 分配?
如果我在 2021 年初向我的 ROTH IRA 貢獻了 4000 美元的稅後資金,並在今年晚些時候提取了 3000 美元,那麼我認為這不是應稅收入並且不需要在納稅申報表上報告是否正確?
我發現多個消息來源說“您可以隨時從您的 Roth IRA 中免稅提取您的原始捐款。 ”
假設這不是對超額捐款的更正,它的處理方式不同,但你沒有說,你的數字並不表明,如果是的話,它應該包括可分配的收入:
是的,在任何時候(甚至在 59.5 歲或例外情況之前,或在 5 年之前),從 Roth (正常)分配直至您的供款(視為先領取)的金額都是免稅的。但是,如果提前並因此“不合格”,您必須在表格 8606 第 III 部分上報告以顯示其不可徵稅性;請參閱此處的說明(也可以以 PDF 格式下載,在頁面頂部上一級或訪問<https://www.irs.gov/forms-instructions>,該表格也可用)。
從傳統 IRA 轉換的金額或從傳統(非羅斯)雇主計劃的轉期金額,在轉換或展期時需繳納正常稅,也可在不徵稅的情況下分配,但它們在 8606 中單獨核算,因為如果他們在轉換/展期的早期和 5 年內,他們需要繳納 10% 的額外稅,請參閱pub 590-B 上的早期分配附加稅及其對附錄 C的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