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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戶主的受撫養人報稅

  • February 22, 2019

只是想知道如果我的親生父親以自己作為戶主而我作為受撫養人報稅,而我作為沒有受撫養人的戶主報稅會發生什麼。我今年 22 歲,未婚,不住在同一個州,也沒有同一個永久地址,收入比他多,並且一直在養活自己。

如果您為自己供養並賺了足夠的錢,您就沒有資格成為受撫養人。這是重要的第一點。

如果您的父親報稅並聲稱您是受撫養人,那就是無效的報稅和稅務欺詐。

如果您沒有家屬,則不能作為戶主送出(這也屬於欺詐行為)。

如果您聲稱自己是單身而不是受撫養人,而您的父親聲稱您是受撫養人,則您的兩個報稅表都應標記為無效 - 但是,根據送出的順序和時間,可能會通過並稍後需要修改(或被視為欺詐並可能需要審計)。

要以戶主身份申報,您必須至少有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您的家庭成員。一般來說,那個人一定和你一起住了“半年以上”。(除了一些例外情況,例如該人因服兵役或上大學而離開。)由於您似乎沒有與您的父親住在一起,因此您不符合資格讓他獲得戶主身份。

如果您沒有家屬,您可能也不符合成為一家之主的規則。符合條件的人不一定是受撫養人,還有一些其他情況,但他們必須與您一起生活超過半年,並且您必須支付一半以上的費用來維護房屋。

請參閱 IRS 1040 說明,第 16 頁。<https://www.irs.gov/pub/irs-pdf/i1040gi.pdf>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0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