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根據新的美國稅法扣除慈善捐款

  • May 8, 2018

我通常每年向慈善機構捐贈大約 2 萬美元,而且我沒有很多其他的扣除額可以申請。鑑於新稅法將標準扣除額翻倍至 24,000 美元,我實際上不再從慈善捐款中獲得稅收優惠,因為我沒有足夠的扣除額來逐項列出。

是否有任何創造性的漏洞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以便在我向慈善機構捐款時減少我的應稅收入?我知道一個準解決辦法是把我的慈善捐款存好幾年,然後在同一個納稅年度內捐出一大筆錢,這樣我就可以超過當年的標準扣除額。但這對慈善機構不利。

根據新法律,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從慈善捐款中獲得稅收優惠嗎?我擁有一家小企業,以防萬一提供任何機會(儘管我知道我不能註銷以企業名義進行的現金捐贈)。

我和你在同一條船上。慈善捐款占我逐項扣除的大部分,明年我可能不會逐項列出。這是我的看法:

如果我最終採用標準扣除額,而不是扣除我的慈善捐款,我扣除的金額將超過我的慈善捐款。與標準扣除額低於我的捐贈水平相比,這對我來說更划算。

即使在新的稅改法出台之前,我也不會僅僅為了獲得稅收減免而捐給慈善機構。(只給 1 美元以便我能拿回 0.25 美元是不合理的。)我給其他原因,這些原因並沒有隨著新法律而改變。

根據您的現金流和相關捐贈(無論是否對時間敏感),這可能是最好的方法:

  • 2018 年:將所有 2 萬美元存入銀行
  • 2019 年 1 月 1 日:將 2 萬美元全部捐給慈善機構(自 2018 年起)
  • 2019 年:再捐 2 萬美元
  •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選)再給 20k
  • 2020:不給

這意味著您將在 2018/2020 年進行標準扣除,並在 2019 年逐項列出 6 萬美元。

您有時也可以將財產稅納入其中。

甚至在使用這種方法的新稅法之前,我已經使用它節省了大量稅款,並且由於標準扣除額增加了這麼多,我可能會更加優先考慮它。

您簡要提到了“節省幾年”,但沒有理由節省幾年。雖然您在 2018 年“延遲載入”慈善捐贈,但您預載入了 2020 年的所有款項,因此根據相關接收者的不同,這可能是一個中性的現金流選項。

如果您特別擔心對慈善機構的現金流影響並且能夠負擔得起,您可以將整個事情提高一年,今年只需捐贈 4 萬美元(2019 年在 2018 年底捐贈),這意味著慈善機構會看到這筆錢同樣的步伐。根據接受者的規模,您可能需要提醒他們(即如果您向預算為 10 萬的慈善機構捐贈 2 萬),您的 2018/2019 年末捐贈旨在成為您 2019/2020 年的捐贈。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9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