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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債員 - 電子郵件也一樣好嗎?
正如我在前一個問題中所指出的,我已經設定了一個目標,即通過消除我的債務和重建我的信用來實現財務穩定。我已經制定了一個時間表,可以輕鬆地償還以及定期保存東西。我的問題是關於與收債員溝通的問題。最近一位收款人聯繫了我,他們提出要結清賬目。當我要求某種書面協議時,我被告知他們正在通過電子郵件將其發送給我。我位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
如果我必須證明和解的有效性,我應該通過郵件請求書面信函還是電子郵件“一樣好”?
非常感謝,我知道我在這裡很好。
我會要求通過普通郵件發送書面確認信。
可以輕鬆修改電子郵件。它在法庭上的法律價值不是決定性的。
由於您的財務狀況和債務合併,擁有書面契約對您來說尤其重要。
我與一個不得不償還幾筆債務的人一起工作。所有這些都是通過電子郵件確認完成的,除了一個之外都沒有問題。有問題的那個與電子郵件無關。
問題帳戶被賣給了兩個不同的收債人,每個人都聲稱他們是債務的唯一所有者。她和一個安定下來,仍然和另一個打架。僅當與有效的收集者達成和解時,爭議才與和解的記錄方式無關。剩下的那個人對整件事都非常遲鈍。
總而言之,電子郵件將在大多數情況下工作。在那些它不起作用的情況下,無論如何希望收藏家對此保持遲鈍,所以也許一封信也不起作用。
祝你好運。